2007年10月14日星期日

30歲前必定要犯錯? (遺作1 - 2007/10/7)

我在別人的網誌找回自己的遺作。

相信有留意財經專欄的朋友都會估到,我這個題目是衝著財經界名人,信報<<投資者日記>>的作者曹仁超先生而命名的。因為他有一睇法是鼓吹年青人去博﹑去冒險,他認為年青人在30歲前可以狠狠的輸一次,若在30歲前輸了,在人生之中還有足夠時間樣自己追回。坦白講,我自己都有這樣的經歷,在年青的時候輸了,足足輸了20多萬,對於當時儲錢能力有限的我也算是一次重大打擊。幸而自己不放棄,繼續學習投資,向真正的投資路前進。不過,我認為不是每個人都要狠狠的輸一次才懂得學習。我輸過,因為我不聰明,不懂得在投資前去學習,以前總是跟風炒賣,人買我就買。真正聰明的人,是懂得從別人身上學習。這些「別人」可以是父母﹑親友﹑老師﹑朋友﹑同事﹑名人等等。其實教育也是為了這目的,只有將學識一代傳一代,使下一代能青出於藍,人類知識才會有進步。電燈﹑汽車﹑飛機﹑電腦等也是一代接一代技術才得以發明。投資的知識也是一樣,所以聰明的人就應學習,學習別人的正確投資方法,不犯別人相同的投資錯誤,眾所周知,不論巴菲特﹑東尼﹑林森池等皆提倡長線投資優質公司,既然有這樣清晰的投資方向,何不就趁自己年青的時候就運用這些投資技巧,好使自己有更長期的投資,增加回報。要知道,多5年的時間,複式的回報可以來得更大。所以,如果30歲前已經明白投資方法,沒有出大錯,大家的成功只會來得更快更多。希望各位blog友都會是聰明人,不要持著自己年青,就隨便進行投機活動,特別是嶺南爆光,記得你在回應我的網誌中講過,「我覺得係我這個廿幾歲的年齡, 投機未嘗不可」,其實如果認同其他人行過的都是成功之路的話,何不早日踏上這條路上呢? 光靠勇氣,勉強去開創另一條路,到頭來辛苦的只會是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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